6月28日,黄冈挂牌出让1宗工业用地,起始价142万元!

黄冈楼市发布 2021-06-29 09:5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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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时间:2021年7月19日8时—2021年7月30日10时

黄冈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黄冈网挂字[2021]13号  2021-6-28

 经黄冈市人民政府批准,6月28日黄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网上挂牌方式出让一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一)本次网上挂牌出让不接受除网上竞买申请外其他形式的申请。凡在本市城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过程中有不良记录或因自身原因闲置土地一年以上以及拖欠土地出让金未缴纳的企业,均不得参加本次土地竞买活动。

(二)竞买人在竞买前应登陆黄冈市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www.hggtjy.com)查询本次挂牌出让宗地的详细资料及相关文件,并认真阅读《黄冈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规则》和《黄冈市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使用说明》等文件。

(三)本次网上挂牌出让不接受联合竞买,宗地按现状出让。竞买人登陆黄冈市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注册为会员后方能参与竞买,一经注册不可撤回,请竞买人认真填写各项注册信息,确保真实、合法、有效。

(四)竞买人在交纳保证金截止时间前一次性将竞买保证金汇入黄冈市财政局财政专户。

(五)本次网上挂牌出让设有底价,网上交易系统按照“不低于底价且价高者得”的原则确认竞得人。

(六)竞得土地后,竞得人须持单位营业执照、机构代码、法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和《成交确认书》到黄冈市国土资源市场交易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七)若不具备上述项目要求参加竞买的,竞买行为视为无效。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

五、相关时间规定

(一)公告时间:2021年6月28日—2021年7月18日;

(二)下载出让文件及提交申请时间:2021年7月5日—2021年7月28日16时;

(三)交纳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2021年7月28日16时(以到黄冈市财政局财政专户的时间为准);

(四)竞买资格确认截止时间:2021年7月29日10时;

(五)挂牌时间:2021年7月19日8时—2021年7月30日10时。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黄冈市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进行。

七、其它事项

(一)在挂牌期限截止前5分钟内仍有竞买人报价的,将对挂牌宗地进行网上限时竞价,通过限时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该地块为工业 “标准地”出让,竞买人参与竞买土地即是承诺接受并执行出让公告中的各项条件,按照约定指标条件进行设计、建设、申请验收并接受监督检查,“标准地”出让条件详见第(三)至第(九)条。

(三)建设指标控制要求:1.消防指标: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2017)等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消防设计,特殊工程需进行消防设计审查。按图施工。2.建设工程质量:按已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进行施工,满足《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GB/T50375-2016)等相关规范的要求,达到合格及以上。3.亩均税收:不低于15万元/亩。4.投资强度:不低于200万元/亩。5.安全生产准入条件: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项目建成后,要对安全设施进行竣工验收。6.抗震设防:一般建设项目地震峰值加速度0.10g,特征周期0.35s。重大工程项目依《湖北省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开展地震安评工作,根据专项地震安评报告或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所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7.能耗指标:项目总能耗不得超过24.5万吨标准煤。8.项目准入条件:项目(产品、设备和工艺等)准入按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执行。属于《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和《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湖北省2017年本)》里的工业项目,须先行核准。9.环境控制约束指标:(1)产业准入:根据园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审查意见,该地块位于黄州火车站经济开发区化工建材产业区。禁止建设水泥、玻璃、陶瓷生产项目;溶剂型建材项目;优先发展节能环保板材;水溶剂建材项目。(2)环境质量标准: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要求,靠近交通干道一侧35m范围内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类标准;周边水体长河、巴河化工园区河段水质达到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II类水质标准,巴河(大广高速下游1公里至巴河入长江口河段)、长江干流黄冈市区段江北船厂至巴河入河口间5.5km范围内、巴河下游河段土司港闸水质达到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III类标准;环境空气执行《环境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地下水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14848-2017)Ⅲ类标准;化工园区域内居住商业区土壤执行《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排名前列类用地标准,化工园区域内工业区执行《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标准。(3)污染物排放标准:项目大气、水、噪声等污染物执行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有对应行业或地方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从其要求。其中,处理后尾水氨氮、化学需要量同时执行园区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和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特征污染物执行对应的直接排放标准。(4)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进驻项目动工建设前,应按照环境保护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委托环评技术单位编制环评文件,确保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具有可行性,各污染物处理后实现达标排放,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不突破市生态环境局核定的总量,并通过排污权交易取得使用权,项目环评文件取得市生态环境局批复。10.建筑规模:>8401.1平方米。11.主要建设内容:工业厂房及配套建筑等。

(四)相关技术管理要求:1.建筑间距:按《黄冈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第二十三至第二十七条、《建设设计防火规范(2018年修订版)》及相关行业规范等。2.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要求:(1)地下室退让规划用地红线的距离,不少于自室外地面至地下室底板底部距离的0.7倍;为保障施工技术安全措施的实施,其距离最小不得小于5米。(2)地下室或半地下室作商业等使用的按全面积计入容积率。(3)地下室或半地下室用于人防设施、停车场、设备用房、公共交通及公共建设活动使用的不计入容积率。3.建筑后退地界要求:按《黄冈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第三十至第三十五条控制后退用地红线距离。4.建筑退让道路红线:按照市规划委员会〔2021〕1号主任会议纪要控制退距。5.黄线保护要求:符合《黄冈市城市黄线规划》相关要求。6.绿线保护要求:按照市规划委员会〔2021〕1号主任会议纪要要求,建筑退绿地、绿化带距离10米。7.蓝线保护要求:符合《黄冈市蓝线专项规划》和《黄冈市蓝线管理办法》要求。8.紫线保护要求:符合《黄冈市城区历史文化名称保护规划》、《黄冈市城区历史街区保护规划》及《黄冈市城区紫线专项规划》等规划相关要求。

(五)交通规划要求:1.出入口:(1)沿城市主、次干道及支路设出入口,具体在方案审查环节确定。(2)在城市道路上机动车道开口应当符合以下规定:①建设项目相邻两条或者两条以上道路的,在较低一级的道路上开口,并尽可能远离交叉口;②在道路交叉口范围开口,开口位置距城市主、次干道交叉口,不得小于70米,在支路上的,可以适当放低标准,并满足控规要求。2.停车泊位:机动车按0.2个/100平方米。

(六)公共服务设施要求:配电房、公厕、垃圾收集点均按国家有关标准配置,其他未尽事宜执行国家相关规范。

(七)市政工程规划要求:1、 竖向设计:结合场地地形和项目特点编制场地竖向设计。2、消防:满足消防要求。3、电力:与城市电力管沟、综合管廊衔接,并应结合停车泊位(场)设置充电桩,按项目特点和规范要求,会同电力主管部门做好规划设计。4、电信:与城市弱电管沟、综合管廊衔接,按项目特点和规范要求,会同电信主管部门做好规划设计。5. 给水:与城市给水管网、综合管廊衔接,按项目特点和规范要求,会同给水主管部门做好规划设计。6、排水:与城市排水管网、综合管廊衔接,按项目特点和规范要求,会同排水主管部门做好规划设计。7、燃气:与城市燃气管衔接,按项目特点和规范要求,会同燃气主管部门做好规划设计。8、 防灾:做好场地防灾规划。9、通讯发射塔:根据《黄冈市城区通信铁塔布点规划》的要求设置,并会同铁塔主管部门做好规划设计。10、其它:其它未尽事宜执行国家相关规范。

(八)其他要求:1、 装配式建筑配建要求:根据《黄冈市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实施办法》相关规定,装配式建筑面积占项目总建筑面积比例达到15%以上。2、海绵城市要求:符合《黄冈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有关要求。

(九)其他规划要求详见《建设用地规划条件》。

(十)本宗地的土地使用人在使用土地的过程中应当遵守关于土壤环境管理方面的规定。

(十一)竞得人应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七日内,在项目区树立公示牌。同时在项目建设期间配合黄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工作人员对《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现场巡查,并与黄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工作人员共同填写建设用地项目跟踪管理卡予以监督管理。

(十二)《挂牌出让文件》为本公告组成部分,本次挂牌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届时以网上交易系统的变更公告为准。

(十三)如在使用网上交易系统过程中遇到问题和困难,请与下列工作人员联系:

土地交易业务咨询:罗先生  0713-8118606

网络技术服务咨询:郭女士  0713-8118652

网上支付服务咨询:陈女士  13508658916

八、联系地址及监督单位

联系地址:黄冈市国土资源市场交易中心

监督单位:黄冈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监督电话:0713-8362039

黄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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