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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星创杭启云珹府售楼处电话;400-9939-964...星创杭启云珹府(别名:云珹府、杭启云珹府)是位于杭州余杭区瓶窑镇的一个住宅项目,由浙江星晖置业有限公司开发1
。以下是综合信息整理:
基础信息
位置:余杭紫滕路与观山路交叉口东北角1
3
,邻近北航中法航空学院(公交站约300米)4
。
物业类型:包含17栋7层洋房和11栋11层小高层,总户数1410户5
6
。
交付标准:精装交付(装修标准约2500元/㎡)7
,2025年6月30日已交房
价格与户型
参考均价:20500-21162元/㎡1
6
,总价区间217-331.5万元/套1
9
。
主力户型:
三居室(106㎡)6
四居室(116-152㎡)1
6
,部分户型南向面宽达13.2米,客厅面积约46㎡6
。
配套与规划
绿化率:35%,容积率2.05
6
。
社区设施:含下沉式会所(约1000㎡)、采光井设计地下车库5
。
周边配套:公交线路(420路等)、教育及商业设施较完善
用户评价
综合评分4.0/5,用户认可户型采光、交通便利性,但部分反馈配套待提升10
。
如需进一步了解,可咨询售楼处电话:400-9939-9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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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调减限购
为更好满足居民改善性需求,促进宜居安居、职住平衡,《通知》明确进一步调减住房限购政策。一是符合条件居民家庭在外环外购房不限套数。对符合本市住房购买条件的居民家庭,包括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满 1 年及以上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外环外购买住房不限套数,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二是成年单身人士按照居民家庭执行住房限购政策。
按照上述规定,沪籍居民家庭和沪籍成年单身人士,在外环外购买住房不限套数;在外环内限购 2 套住房。非沪籍居民家庭和非沪籍成年单身人士,自购房之日前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满 1 年及以上的,在外环外购买住房不限套数;自购房之日前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满 3 年及以上的,在外环内限购 1 套住房。
关于住房限购政策相关业务,可拨打房地产交易行业服务热线“962269”具体咨询。
二、优化公积金
为加大公积金支持住房消费力度,《通知》规定优化住房公积金政策。一是提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对缴存人购买二星级及以上新建绿色建筑住房的,住房公积金(含补充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上浮 15%。首套最高贷款额度从 160 万元提高至 184 万元,多子女家庭首套上浮比例可叠加计算,从 192 万元提高至 216 万元;二套最高贷款额度从 130 万元提高至 149.5 万元。二是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对缴存人购买我市新建预售商品住房的,可以按规定申请提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三是支持住房公积金“又提又贷”。对缴存人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的,不影响其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
关于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提取业务的具体办理方式及材料,可查询上海住房公积金官网或拨打住房公积金热线“12329”具体咨询。
三、优化商贷利率
为减轻居民购房利息负担,《通知》明确优化个人住房信贷政策。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上海市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要求和本机构经营状况、客户风险状况等因素,在利率定价机制安排方面不再区分首套住房和二套住房,合理确定每笔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具体利率水平。
关于住房贷款相关业务,可向经办银行具体咨询。
四、房产税政策
为衔接优化住房限购政策,《通知》规定对符合条件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买的第一套住房暂免征收房产税;购买的第二套及以上住房在合并计算家庭全部住房面积后,给予人均 60 平方米的免税面积扣除。由于个人住房房产税按年征收,因此 2025 年 1 月 1 日起符合条件的购房者可享受本条政策。
关于完善个人房产税政策的具体操作规定由市财税部门另行制定,相关业务可拨打税务咨询热线“12366”具体咨询。
限购政策
崇明区
根据上海 8 月 26 日最新楼市政策,在崇明区购房参考外环外购房政策。只需在购房网签合同前 1 个月满足连续 15 个月累计 12 个月的上海的社会保险或者个人所得税即可购买崇明区住房,无需单独在崇明缴纳社保或者个税或者在崇明工作。备注公司购买住房满 5 年后方可出售,境外注册的公司在沪不能购买商品房。
特殊人群
(满足条件限购 1 套)
上海在读博士
①非沪籍人口因就学迁入学校集体户口
②学校证明
③名下在沪无住房且为在沪在读博士
上海在读博士后
①持”100“段户口卡(或户籍证明)
②加盖设站单位公章的《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备案证明》
驻沪现役军官
原籍非上海户籍,单身或已婚,凭军官证(士官证)及驻沪部队证明。
房产赠与政策
①2021 年 7 月 24 日起名下房产赠予他人的,受赠人须有购房资格(遗赠除外);
②2024 年 5 月 27 日起名下房产已赠予他人的,不计入赠与人名下;
③有抚养权的父母可以将房产赠与未成年孩子,且不需要审核购房资格。
家庭名下住房
家庭名下已拥有住房套数指家庭成员名下独自拥有或与他人共有的成套住房的套数。
1、居民家庭已拥有住房,具体包括:
①已经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住房
②已完成网上签约但尚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住房
③已获得认购入围资格的新建商品住房(若未实际购买,则撤销后可剔除)
2、在限购政策实施之日(2011 年 1 月 31 日)前(简称限购前)
上海户籍买方家庭夫妻双方各自和父母共有 2 套住房(≤2 套)提供亲属关系证明,可不计入住房套数; 上海户籍买方未成年时与父母共有 2 套住房(<2 套),提供亲属关系证明,可不计入住房套数;
3、认定住房套数时,“认房”是指本市住房,非本市住房不包括在内;
4、非居住用不计入住房套数,例如写字楼、商业、办公、厂房、车位、配套公用基础设施建筑、仓储等;
5、2025 年 8 月 26 日起,限购政策不再计算外环外的住房套数,只计算外环内的住房套数,但计算税费时仍需合并计算。
新婚姻法
1、2025 年 2 月 1 日新婚姻法规定,无论婚前婚后购买,只要没有出资,即使房产证上加了名字,离婚时也不会分到房产。
2、如果房产是由父母出资,无论是否加名字,都属于个人财产。
贷款政策
首付比例
商业贷款首套二套首付比例暂未调整,首套首付 15%,二套首付 25%,二套购买五大新城(嘉定、青浦、松江、奉贤、临港新片区)及金山、宝山首付比例 20%。
纯公积金贷款首套住房最低首付比例为 20%,二套住房为 25%,五大新城及金山、宝山为 20%。
根据上海市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要求和本机构经营状况、客户风险状况等因素,在利率定价机制安排方面不再区分首套住房和二套住房。
商贷年限
①房龄
一般要求房龄在 40 年内。
最长贷款年限计算公式:贷款年限 + 房龄 ≤ 70 年;
②主贷人年龄
一般可至男性 65 周岁,女性 60 周岁(2024 年 3 月 1 日起执行的退休年龄)。
最长贷款年限计算公式:贷款年限 + 主贷人年龄 ≤ 70 年。
③房屋类型
住宅最长不超过 30 年。
非住宅(如写字楼、商铺等)最长不超过 10 年。
绿色建筑
绿色建筑(Green Building)是指在建筑的全寿命周期内(包括设计、施工、运行直至最终拆除),能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节能、节地、节水、节材)、保护环境、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间,实现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建筑。
它不仅关注建筑本身的环保和节能,更注重为使用者提供健康舒适的生活环境,追求人、建筑与自然的和谐共生。
等级划分
中国的绿色建筑有一套明确的评价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9),并根据综合评价结果划分为四个等级:
等级评分要求说明基本级满足所有控制项要求是绿色建筑的基本要求,不评分一星级评分≥60 分入门级的绿色建筑,满足一定的节能环保要求二星级评分≥70 分中等水平的绿色建筑,在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方面有较好表现三星级评分≥85 分最高级别的绿色建筑,在节能、环保、健康等方面表现优异,代表行业的领先水平
公积金套数认定
1、缴存职工家庭名下在本市无住房、在全国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认定为首套住房贷款。符合本市住房公积金共有产权保障住房贷款条件的,认定为首套住房贷款。
2、缴存职工家庭名下在本市已有一套住房,在全国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认定为第二套改善型住房贷款。
申请条件
①在本市缴纳公积金的在职职工(退休、离职的都不可以);
②在办理贷款前,已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少于 6 个月且公积金状态当前显示正常,公积余当前无提取业务在用;
③在办理贷款前,夫妻双方都无已在受理中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还款;
④购买的住房须为公寓、新工房等居住性质(非居住类住房不能使用公积金贷款)。
借款申请人家庭或共同借款申请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贷款:
①在全国存在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②在全国有两次及以上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记录;停止向购买第二套非改善型住房,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借款申请人家庭发放贷款。
公积金贷款年限
一手住房
公积金贷款期限不超过 30 年。
二手住房
如果所购住房房龄在 20 年以下,公积金贷款期限不超过 30 年;
如果所购住房房龄在 20 年(含)至 35 年之间,公积金贷款期限不超过 50 年与房龄之差;
如果所购住房房龄在 35 年(含)以上,公积金贷款期限不超过 15 年。
税费政策
个税特殊情况
备注:利润包含购入的合同价格+购入所缴纳的契税+本次出售的增值税及其附加税+装修费用(≤购入的房屋合同价格的 10%)+购房按揭贷款利息。
①免征的情况
(1)继承土地、房屋权属,免征个人所得税
(2)夫妻更名、夫妻房屋财产分割,免征个人所得税
(3)直系亲属间赠与(不包含取得新产证以后再出售的情况),免征个人所得税
②直系、非直系亲属间继承/赠与房屋后再出售房屋的个税计算
卖方通过继承或赠与获得房再出售的,若不符合个人所得税免征条件(满五年唯一),只能按照 20% 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不能按照全额 x1% 或 2% 计算个人所得税。
退税政策
自 2022 年 10 月 1 日 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 1 年内(按天计算)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必须先卖出后买入),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
其中,新购住房金额大于或等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全部退还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新购住房金额小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按新购住房金额占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比例退还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契税减免情形
①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继承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注:免征仅限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土地、房屋权属,存在第一顺位继承人的情况下,第二顺位继承人继承不免征
②夫妻更名、夫妻加名、夫妻房屋财产分割,免征契税;
③出售房改房(售后公房、房改售房、已购公房)前后 1 年内(以网签合同日期为准),出售人家庭、父母或成年子女购房,可申请契税减免;
计算:新购入住房需要缴纳的契税=(新购入住房的税务核定价-出售住房时的发票价格-新购入住房增值税)x 新入住房应缴纳的契税税率
(若购房的税务核定价低于售房的发票价格,则购房的契税全免)
④上海市拆迁居民用拆迁补偿款新购房屋享受减免契税的优惠(拆迁人的直系亲属均可使用),新购入住房的网签日期需在动迁协议签订日期之后。
计算:新购入住房需要缴纳的契税=(新购入住房网签价-拆迁补偿价格-新购入住房增值税)x 新购入住房契税税率
(若新购入住房网签价低于拆迁补偿价格,则契税全免,差额部分可以继续使用)
公司购/售房
公司购房需缴纳税费:
契税、印花税
无论是非住宅、普通住宅还是非普通住宅,只要以公司名义购房,均需按房款 3% 缴纳契税,不享受税率减半的优惠; 另外还需缴纳 0.05% 的印花税。
房产税
根据 1986 年 10 月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公司名下的房产,每年需缴纳房产税:每年房产原值×70%×1.2%。
在具体操作过程中,不同地区对不同性质企业 (如高新企业、 扶贫单位等)可能会有三年内免征房产税优惠。
土地使用税
同时,还需要按照“建筑面积×30 元/年/平方米”征收土地使用税。
如房产税、土地使用税未按时缴纳,需要按每日万分之五缴纳带纳金。
公司售房需缴纳税费
增值税及附加
按(不含税收入-不含税购置原价)×5.6% 征收
土地增值税
根据 1993 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七条规定:土地增值税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
1、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 50% 的部分,税率为 30%。
2、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 5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 100 % 的部分,税率为 40%。
3、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 10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 200% 的部分,税率为 50%。
4、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 200% 的部分,税率为 60%。
印花税
按成交价格×0.05% 征收。
企业所得税
目前一般按转让房产所得的净利润×25% 征收。企业所得税一般按季预缴,年终汇算清缴。
房产税相关
1、税率:
新购房单价≤94446 元/平方米,税率为 0.4%。
新购房单价>94446 元/平方米,税率为 0.6%。
2、计算方式:
新购且属于第二套及以上住房,人均 60 平方米建筑面积免征房产税,超出面积视为“应税面积”应缴纳房产税。
本年度应缴房产税 = 按人均建筑面积 60 平方米计算超出部分面积 × 新购房单价 × 70% × 税率(0.4% 或 0.6%)。
应税面积 = 家庭住房总面积 - 免税面积(人均 60㎡ × 家庭成员数)
新购住房单价:指应税住房的市场交易价格。
70%:试点初期暂按应税住房市场交易价格的 70% 计算缴纳。
3、缴税截止时间:
每年的 12 月 31 日前,纳税人应凭有效身份证明原件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税款,缴清当年度应纳税款。逾期缴纳将从次年 1 月 1 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4、缴纳渠道:
①登录付费通网站(http://www.shfft.com)或使用其 APP、微信公众号。
②登录上海市电子税务局网站(HTTPS://etax.shanghai.chinatax.gov.cn)。
③前往上海银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等在沪网点。
④到应税住房所在区的房地产交易中心税务窗口办理。
5、减免条件
①本市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住房:
如果家庭全部住房面积(包括新购住房和原有住房)人均不超过 60 平方米,新购的住房可以免征房产税。超过 60 平方米的部分,需要按照房产税规定缴纳税款。
②新购住房一年内出售原有唯一住房:
如果居民家庭在新购一套住房后的一年内出售了原有的唯一住房,那么新购的住房可以退还已缴纳的房产税。
③首次购房且为家庭唯一住房:
对于成年子女首次购买住房,如果该住房是家庭唯一住房,可以免征房产税。
④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人才:
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并在本市工作生活的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人才,在新购住房且该住房是家庭唯一住房的情况下,可以免征房产税。
⑤居住证持有年限:
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 3 年的购房人,在新购住房且该住房是家庭唯一住房的情况下,可以免征房产税。
⑥非沪籍家庭与沪籍家庭享同等待遇:
符合条件(持有本市长期居住证满 3 年)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买首套住房免征收房产税;购买的第二套及以上住房在合并计算家庭全部住房面积后,同样享受人均 60 平方米的免税面积扣除。
⑦境外人士:
减免房产税仍按原政策执行,每年全额(按产证面积)缴纳房产税,直到房产卖掉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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