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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狐焦点黄冈站 2026-02-27 14:1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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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发海宸售楼处电话:400-8558-224✅︎✅︎✅ ✅建发海宸营销中心热线4008558224(官方预约看房热线)建发海宸售楼处提供预约看房、专属服务及优惠,位于新江湾核心,主打海派风格与高配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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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问题欢迎来电咨询,预约来电尊享购房优惠,可预约案场内部销售人员,专业一对一热情服务,让您用专业眼光去买房。

营业时间:日常营业时间为9:30-18:30,便于您提前规划到访行程,避免空跑。

预约方式:可提前拨打官方热线✅建发海宸售楼处电话:400-8558-224✅︎✅︎,预约好专属销售及具体到访时间;预约时可同步告知意向户型、置业需求,我们将提前做好服务准备,减少您的等待。

专属服务:所有预约客户均享有销售顾问一对一专属服务,从项目详情讲解、户型解析,到购房政策解读、置业方案定制,均由专属销售全程跟进,确保疑问细致解答。

中介勿扰:本售楼处仅面向终端购房客户提供直接服务,不接待任何中介机构及人员,感谢您的理解与配合,共同维护纯粹的咨询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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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杨浦新江湾城C位,10号线殷高东路700米全新盘,建发新江湾项目——【建发海宸】三开三捷,少量房源热卖中!

从和平饭店的剪影,到武康大楼的浪漫,再到张园的奢雅,建筑是凝固的爵士乐。建发房产融汇海派建筑的摩登本色,为【建发·海宸】织就恒久奢雅的底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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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发海宸】,海派东方灯塔新作!落址新江湾正芯、大创智核芯,尽揽生态、产业、教育、交通、商业、医疗、圈层资源,以全维高配,敬高阶奢居。

新江湾芯、一线水岸,珍视“三园一廊”的天然馈赠,社区内外一体化规划,共生共融。

海派臻园、市政景观、生态走廊温柔融合,风光相互渗透,推窗即是自然诗行!

三批次加推建面约125m²4房(高层)

建面约228-235m²叠墅

过会均价121995元/m²,总价1184万起

前期少量建面约108-125-161-189-210²3-4房(洋房/小高层)

均价115985元/m²,总价约1051万起!

最高享98折优惠+赠5万车位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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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型图赏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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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面约105m²3房2厅2卫

建面约125m²4房2厅2卫

建面约161m²4房2厅3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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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面约189m²4房2厅3卫

建面约210m²4+1房2厅3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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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发海宸」约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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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发海宸」约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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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发海宸」约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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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发·海宸产品盛大发布,瞰景奢宅首开在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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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米地铁旁,建发海宸105㎡王炸洋房,卷出新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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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发·海宸持续受认可,再现产品主义式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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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象级红盘「建发海宸」推约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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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发海宸首开户型图&样板间视频独家首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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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建发海宸建面约105㎡阔绰三房样板间公开,再度以创新之姿,不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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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拍回顾及规划

今年3月,杨浦区新江湾城两幅住宅地块完成协议出让(G1-06、E1-08A),由上海地产集团旗下上海城市更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竞得,总价高达123.5亿元

6月初,建发以约87.13亿总价获得上海新闳湾企业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及转让方对标,该标的包含了位于杨浦新江湾的1幅宅地(G1-06地块),也即是【建发海宸】。E1-08A地块则传闻将由保利接手。

G1-06地块占据新江湾城南部门户位置,东邻高端项目上海院子,北侧紧邻在建的上海市交通大学附属中学杨浦实验学校(含九年一贯制及高中部),步行700米可达10号线殷高东路站。

地块四至范围:东至G1-05规划公共绿地、南至G1-07规划公共绿地、西至江湾城路、北至G1-05规划公共绿地。

地块用地面积10.29万平方米,容积率1.55,计容建面15.95万平方米,限高4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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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发海宸营销中心热线4008558224(官方预约看房热线)根据设计方案显示,项目拟建10幢11-13F小高层、30幢4-6F多层住宅以及若干配套用房组成,共计规划约1100余套可售住宅。囊括小高层、洋房、叠墅等多元产品。

建发房产丨新中式生活匠造者

建识东方,发献大美,建发房产通过“儒门、道园、唐风、华纹”匠造理念,基于王府中式、盛世唐风、禅境中式、风雅宋韵、海派东方、诗意东方等多元产品风格,凝练为【锦】、【秀】、【华】、【章】四大产品系列,致力于成为“新中式生活匠造者”。

建发房产凝萃百年海派建筑灵感,采撷千年东方美学丰韵,秉持至高造宅标准,以创新式传承为上海匠筑海派东方灯塔首作——【建发海宸】,以高阶限定的低密大盘镌刻永不过时的海派雅居,让世界建识东方大美生活。

上海的浪漫,繁花占一半,【建发·海宸】取意繁花似锦巧思,汲取玉兰灵韵缔造尊贵与浪漫并存,恢宏与繁华共融的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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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兰门庭」摩登飘逸,环抱式落客前场,大师定制非遗掐丝珐琅门钹,流转温润光华,敬呈归家尊崇礼序,自此启幕生活的华贵序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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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花立面」金属曲面层叠交织,将玉兰冠顶绽放的瞬间淬炼为永恒,承袭海派建筑的经典秩序,以曲面柱廊、阵列式柱廊撑起恢弘天幕,尽显庄严气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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萃取东方色谱精粹,【建发·海宸】甄选丝箔流金、东方雅铜,青釉奢蓝,以当代笔触晕染立面,令传统色彩在空间生长为永恒的诗意。

「入户门头」形取和平饭店经典拱门,配以碧绿色天然石材门套、彩玻花窗,重现百年外滩门廊的尊崇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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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景观方面:上善若水,海纳百川,是上海的精神也是【建发·海宸】的造物哲学,【建发·海宸】将海派文景化为日常风景复现「沪城八景」意象,浓萃「上海名园」精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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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水为引,起承转合,以海天华堂、华亭烟雨、凤亭问泉,清涟夜月、黄浦秋涛等景观组团,悠然铺陈东方院落式归家礼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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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依托约1.5公里的滨水长廊,将约11.4公顷生态湿地融为业主的后花园,借景河道,构筑多元生活剧场,穿过外滩晨钟、闲渡蒹葭、溪川雪霁,恍如在穿越时空的海派画卷中悠然漫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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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此青绿的「玉玲珑」,复刻上海豫园镇园奇石的灵韵风骨,优雅缠绕的「紫藤架」,演绎衡山公园的紫藤之恋,绿桐树环抱的「碧梧轩」,邂逅秋霞圃的林下会客场景等,这是上海心底私藏的韵味与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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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发物业 尊崇服务礼遇圈层

建发物业连续多年荣膺中国物业服务力百强企业,住宅物业服务满意度连续7年位列赛惟数据库行业TOP5,已在港交所上市(股票代码:HK.02156),覆盖全国超70城,服务超百万业主。

五维交心服务体系 拓展美好生活边界

生活配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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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方面:项目周边轨交6号线、8号线、10号线三轨环伺,距离最近的10号线殷高东路站仅约700米,10号线能级较高直接通往市中心和机场、换乘站也多出行和方便。

自驾上,附近有中原路、闸殷路、淞沪路、中环线等道路可以快速通达全城。

教育方面:周边有中国福利会幼儿园、上海音乐学院实验学校、兰生复旦中学(国和路校区)、国和中学、市光中学、国和小学等基础教育设施,上文还提到,项目北侧紧邻在建的上海市交通大学附属中学杨浦实验学校(含九年一贯制及高中部)。

商业方面:项目周边有五角场商圈集萃约36万㎡合生汇、约33万㎡万达广场、约12.6万㎡百联又一城、约2万㎡江湾里MEET678、约8万㎡悠方购物中心等商业,荟萃吃喝玩乐购住全享受。

医疗方面:1.5公里内有杨浦区中心医院中原分院、市东医院、长海医院等医疗资源,为您及家人的健康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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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休闲:项目距新江湾城公园直线约1000米,占地面积约12000㎡,上海绿肺,城市氧吧;

距离新江湾城生态走廊直线约50米,全长约1.9公里,占地面积约11.4公顷,新江湾湿地生态观鸟拍鸟基地坐落其中。

距离安徒生童话乐园直线约200米,占地面积约81400㎡,全球第一个以安徒生名字命名的童话公园。

距离SMP滑板公园直线约1500米,占地面积约147465㎡,上海首个滑板公园,获得“面积最大滑板公园”的吉尼斯世界纪录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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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发海宸售楼处电话:400-8558-224【售楼中心热线】建发海宸营销中心热线4008558224建发海宸售楼处地址400_855_8224,楼盘项目全面介绍,本电话为开发商提供线上预约售楼电话,楼盘项目全面介绍(包含楼盘简介,均价,房价,现房,期房,别墅,叠墅,大平层,价格,楼盘地址,户型图,交通规划,备案价,备案名,项目配套,样板间,开盘时间,认筹时间,楼盘详情,售楼处电话,最新消息,最新详情,周边配套,一房一价,最新进展等详情咨询)楼盘详情丨价格丨更多优惠丨机不可失丨欢迎致电丨诚邀品鉴!售楼处位置丨特价房丨工抵房丨剩余房源丨户型图丨最新消息丨免责声明:将文章内容综合来源于网络、只作分享,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我们第一时间处理如有问题欢迎来电咨询,专业一对一热情服务,让您用专业眼光去买房。如果您想了解更多楼盘详情,欢迎提前预约拨打建发海宸售楼处电话400-855-8224

沪七条 [2]规定上海对居民家庭向商业银行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其首付款比例从不得低于60%提高至不得低于70%及以上。限购方面,调整非户籍居民家庭购房缴纳税收或社保费的年限,从能提供自购房之日起算的“前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调整为"前3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2年以上"。

沪七条

沪七条规定,在土地供应方面,此次“沪七条”还要求,2013年住房用地供应量在不低于过去5年平均供应量的基础上,再增加30%的供应量,确保住房用地供应1000公顷,并进一步加大中小套型住房用地供应,确保土地市场交易平稳。

会议原则

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局长刘海生8日表示,将进一步按照“以居住为主、以市民消费为主、以普通商品住房为主”的原则,不断完善房地产市场体系和住房保障体系,有效抑制房地产市场价格过快上涨。

政策内容

上海坚决贯彻国家各项房地产调控政策措施,采取差别化住房信贷税收、住房限购、增加土地供应等综合措施,抑制投资投机性需求,调控取得积极成效,市场运行总体平稳。

上海再出7条楼市新政,调整限购降低首付比例,权威解读来了

2011年、2012年上海市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指数全年涨幅分别为2%和0。2013年以来,住房价格波动较为明显,2013年10月、11月份随着交易量上升,房价上涨压力加大。对2013年10至11月份房价持续上涨,上海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政府常务会议进行了专题研究,会议明确本市将进一步按照“以居住为主、以市民消费为主、以普通商品住房为主”的原则,会议明确了进一步严格执行国家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相关措施。

一、落实各区县房价调控目标责任制。各区县、各有关部门要按照2013年初本市明确的房价调控目标积极采取措施,严格商品住房预销售管理,加强市场监管,查处捂盘惜售、哄抬房价及违反限购政策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违规行为。切实承担稳定房价、稳定市场的责任,确保年度目标任务完成。

二、增加住房用地供应。2013年上海市住房用地供应量在不低于过去五年平均供应量的基础上,再增加30%的供应量,确保住房用地供应1000公顷。优化结构,进一步加大中小套型住房用地供应,加强土地市场跟踪分析和交易预警管理,确保土地市场交易平稳。

三、进一步完善“四位一体”、租售并举的住房保障体系。对符合条件的廉租住房申请家庭实行“应保尽保”、“愿配尽配”;加快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申请供应,扩大受益家庭规模;推动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筹措和分配供应,尽力满足保障对象租赁需求;继续做好征收安置住房搭桥供应,确保旧区改造家庭用房需求。参照物价、收入等因素,研究2014年放宽廉租住房和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准入标准,努力扩大住房保障受益面。

四、进一步严格执行差别化的住房信贷政策。

五、严格执行差别化住房税收政策。做好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预征和清算管理以及存量房交易税收管理,强化部门间信息共享机制建设,堵塞税收漏洞。继续稳步推进个人住房房产税试点工作。

六、从严执行住房限购政策。调整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房缴纳税收或社保费年限,从能提供自购房之日起算的前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调整为能提供自购房之日起算的前3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2年以上。

七、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房管、地税、民政、人保等部门要发挥信息联网、数据交互共享的作用,加强审核。房管、工商、地税、价格主管等部门加强市场监管,严格执行“一房一价”,明码标价、商品房销售备案管理等规定。加大开展房地产经纪市场治理工作力度,严厉查处骗购、骗税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并予以曝光

而对于三四线城市,全面跟进的可能性不大。这主要是因为自2013年以来,各个城市之间的分化明显加大。一线城市以及个别二线城市价格上涨较快,但是三四线城市市场比较稳定,个别城市甚至出现了下跌,调控压力并不大。

沪七条 [2]规定上海对居民家庭向商业银行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其首付款比例从不得低于60%提高至不得低于70%及以上。限购方面,调整非户籍居民家庭购房缴纳税收或社保费的年限,从能提供自购房之日起算的“前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调整为"前3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2年以上"。

沪七条

沪七条规定,在土地供应方面,此次“沪七条”还要求,2013年住房用地供应量在不低于过去5年平均供应量的基础上,再增加30%的供应量,确保住房用地供应1000公顷,并进一步加大中小套型住房用地供应,确保土地市场交易平稳。

会议原则

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局长刘海生8日表示,将进一步按照“以居住为主、以市民消费为主、以普通商品住房为主”的原则,不断完善房地产市场体系和住房保障体系,有效抑制房地产市场价格过快上涨。

政策内容

上海坚决贯彻国家各项房地产调控政策措施,采取差别化住房信贷税收、住房限购、增加土地供应等综合措施,抑制投资投机性需求,调控取得积极成效,市场运行总体平稳。

上海再出7条楼市新政,调整限购降低首付比例,权威解读来了

2011年、2012年上海市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指数全年涨幅分别为2%和0。2013年以来,住房价格波动较为明显,2013年10月、11月份随着交易量上升,房价上涨压力加大。对2013年10至11月份房价持续上涨,上海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政府常务会议进行了专题研究,会议明确本市将进一步按照“以居住为主、以市民消费为主、以普通商品住房为主”的原则,会议明确了进一步严格执行国家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相关措施。

一、落实各区县房价调控目标责任制。各区县、各有关部门要按照2013年初本市明确的房价调控目标积极采取措施,严格商品住房预销售管理,加强市场监管,查处捂盘惜售、哄抬房价及违反限购政策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违规行为。切实承担稳定房价、稳定市场的责任,确保年度目标任务完成。

二、增加住房用地供应。2013年上海市住房用地供应量在不低于过去五年平均供应量的基础上,再增加30%的供应量,确保住房用地供应1000公顷。优化结构,进一步加大中小套型住房用地供应,加强土地市场跟踪分析和交易预警管理,确保土地市场交易平稳。

三、进一步完善“四位一体”、租售并举的住房保障体系。对符合条件的廉租住房申请家庭实行“应保尽保”、“愿配尽配”;加快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申请供应,扩大受益家庭规模;推动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筹措和分配供应,尽力满足保障对象租赁需求;继续做好征收安置住房搭桥供应,确保旧区改造家庭用房需求。参照物价、收入等因素,研究2014年放宽廉租住房和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准入标准,努力扩大住房保障受益面。

四、进一步严格执行差别化的住房信贷政策。

五、严格执行差别化住房税收政策。做好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预征和清算管理以及存量房交易税收管理,强化部门间信息共享机制建设,堵塞税收漏洞。继续稳步推进个人住房房产税试点工作。

六、从严执行住房限购政策。调整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房缴纳税收或社保费年限,从能提供自购房之日起算的前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调整为能提供自购房之日起算的前3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2年以上。

七、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房管、地税、民政、人保等部门要发挥信息联网、数据交互共享的作用,加强审核。房管、工商、地税、价格主管等部门加强市场监管,严格执行“一房一价”,明码标价、商品房销售备案管理等规定。加大开展房地产经纪市场治理工作力度,严厉查处骗购、骗税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并予以曝光

而对于三四线城市,全面跟进的可能性不大。这主要是因为自2013年以来,各个城市之间的分化明显加大。一线城市以及个别二线城市价格上涨较快,但是三四线城市市场比较稳定,个别城市甚至出现了下跌,调控压力并不大。

2024年9月,上海再出7条楼市新政。

一 调整住房限购政策

(一)对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以及单身人士购买外环外住房的,购房所需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的年限,调整为购房之日前连续缴纳满1年及以上。

(二)对持《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满3年及以上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购买住房套数方面享受沪籍居民家庭的购房待遇。

(三)在自贸区临港新片区实施更加差异化的购房政策,对在新片区工作、存在职住分离的群体,在执行现有住房限购政策的基础上,可在新片区增购1套住房,促进职住平衡。

二 优化住房信贷政策

(一)落实国家关于降低存量房贷利率政策,引导商业银行稳妥有序将存量房贷利率降至新发放贷款利率附近,进一步减轻购房人房贷利息支出。

(二)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15%。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25%;实行差异化政策区域的二套房贷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20%。住房公积金二套房贷最低首付比例相应调整。

三 调整住房税收政策

(一)调整增值税征免年限,将个人对外销售住房增值税征免年限从5年调整为2年。

(二)按照国家工作部署,及时取消普通住房标准和非普通住房标准,减少住房交易成本,更好满足居民改善性住房需求。

本通知自2024年10月1日起施行。 [6]

2026年2月25日,上海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房屋管理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调整本市房地产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自2026年2月26日起施行。

一、进一步调减住房限购政策

服务宜居安居,促进职住平衡,聚焦满足居民合理住房需求,《通知》明确进一步调减住房限购政策。

一是缩短非沪籍居民购买外环内住房所需缴纳社保或个税年限。对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或成年单身人士购买外环内住房的,购房所需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的年限,调整为购房之日前连续缴纳满1年及以上。

二是符合条件非沪籍居民可在外环内增购1套住房。对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满3年及以上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或成年单身人士,在执行现有住房限购政策基础上,可在外环内增购1套住房。

三是符合条件的持《上海市居住证》群体可在本市购买住房。对持《上海市居住证》满5年及以上的非沪籍居民家庭或成年单身人士,在本市限购1套住房,无需提供缴纳社保或个税证明。

按照上述规定,非沪籍居民家庭或成年单身人士,自购房之日前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满1年及以上的,在外环外购买住房不限套数,在外环内限购1套住房;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满3年及以上的,在外环内限购2套住房。持《上海市居住证》满5年及以上的,在全市范围内限购1套住房。

关于住房限购政策相关业务,可拨打房地产交易行业服务热线具体咨询。

二、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发挥公积金支持住房消费作用,满足缴存人在不同阶段的宜居安居需求,《通知》规定优化住房公积金政策。

一是适度提高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将缴存人家庭购买首套住房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从160万元提高至240万元,叠加多子女家庭和购买绿色建筑最高贷款额度上浮政策(最高上浮35%),本市公积金家庭贷款最高额度可达到324万元。对购买第二套住房的最高贷款额度也相应予以提高。

二是优化贷款套数认定。对于已使用过公积金贷款的本市缴存人家庭,在本市无住房或仅有1套住房、且当前已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在本市再次购房时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三是扩大多子女家庭购房支持范围。公积金贷款支持政策的适用范围从购买首套住房拓展至购买第二套住房。即对多子女家庭购买第二套住房的,最高贷款额度在本市最高贷款额度基础上上浮20%。

关于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相关业务,可查询上海住房公积金官网或拨打住房公积金热线“12329”具体咨询。

三、完善个人住房房产税政策

支持居民置换改善需求,《通知》规定自2026年1月1日起,对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中的子女成年后,购买住房属于成年子女家庭唯一住房的,暂免征收个人住房房产税。即对购房人于未成年时(或于本市个人住房房产税试点前)已与父母、(外)祖父母共同拥有住房的,在本市新购或置换住房后,该住房仍属于成年子女家庭唯一住房的(除上述共同拥有住房外),暂免征收个人住房房产税。

购房人家庭住房情况发生变化,符合上述条件的,可向应税住房所在地税务机关重新办理个人住房房产税纳税信息申报、认定,从税务机关重新认定之次月起调整纳税,并退还所属期在2026年1月1日以后多缴纳的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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